各有關高校招辦,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及廣德、宿松縣招辦: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工作要求,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2號)并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決定,今年由部分省屬高校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計劃實施招收本省農村學生,進一步拓寬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升學渠道。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學校和地方農村專項計劃
招生學校為列入我省第一批本科批次招生的省屬高校,實施招收本省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數量,原則上不少于高校在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的2%。專項計劃由省教育廳發(fā)展規(guī)劃處下達,招生學校編制,省考試院匯總后于6月中旬在本院網站(www.ahzsks.cn)上公布。
二、報考條件
符合當年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高考文化成績達到一本線下20分以內,且具有農村戶籍的學生均可報考。
考生報考資格由相應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審核,合格考生于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上網填報該項志愿,現場簽訂《志愿信息確認表》。志愿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志愿設置及錄取
針對該專項計劃單獨設置3個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設2個專業(yè)志愿及專業(yè)服從志愿,安排在提前本科批之后,第一批本科之前按該項計劃的100%向相應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核錄取。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降分投檔,降分幅度為一本線下20分以內。
四、工作要求
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考生資格審查,確保相關信息采集準確無誤,嚴格執(zhí)行有關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肅工作紀律和責任追究。有關高校要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的原則,進一步細化有關招生實施方案,規(guī)范工作程序,嚴格錄取管理。各地各有關高校要加大招生宣傳,讓考生和社會充分知曉相關政策內容,解疑釋惑,營造良好氛圍。
五、信息公開
各地各有關高校要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健全市、縣、中學和高校多級公示制度,做好招生信息“十公開”工作。有關高校還要及時公開所列專項計劃招收農村學生的名單、成績等信息,接受社會廣泛監(jiān)督。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4年4月1日